小型汽车吊生产厂家,小吊车厂家哪家质量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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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吨汽车吊车使用年限是多久
  2. 深圳沙井有没有装小型汽车吊机的师傅
  3. 小型起重机的现状
  4. 小型吊车支腿操作技巧有哪些
  5. 徐工50吨汽车吊使用年限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小型汽车吊生产厂家,小吊车厂家哪家质量最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 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 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 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必须将机身先垫平。

8 作业中安全措施

8.1 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规定。

8.2 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8.3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8.4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8.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8.5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8.6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8.7 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9 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9.1操作人员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9.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表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米 2米 4米 5米 6米

9.3 起重机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9.4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9.5 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起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9.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9.7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取防滑措施。

9.8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9.9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起重机作业时发生故障,应支撑吊物,修理时必须把重物放下,停止运转后修理。

9.10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9.11重机司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拒绝吊运:

1)起重机所用钢丝绳不合安全技术规定,

2)所吊工作物件捆绑不牢固,

3)工作物上有人时或手扶吊钩时,

4)吊物超过额定重量或物体重量不明时,

5)吊物埋在地里时,

6)指挥信号不明确或多人指挥时,

7)易爆物品不吊,如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8)吊物需歪拉斜拽时,

9)起重机发生故障没排除时,安全装置失灵,

10)在作业环境不良的场地作业时无人监护,维护现场安全时,如空间窄小,过往行人多、照明不良等。

10 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

10.1 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10.2 对在轨道上作业上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10.3 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了检查、维护、保养。

10.4 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11.《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1.1吊装质量大于是10t的重物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安全处负责管理。、二级由安全处审批,一级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

11.2 项目单位负责人从设备处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2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11.3 应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1.4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了作业。

11.5 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回安全处.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

12 考核

12.1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10分或罚款50~500元.

12.2 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3.本规程由安全处负责解释。

烟台凯盛起重吊装设备有限公司

起重作业安全许可证( 级)

编号:

施工单位

作业地点和内容

起重指挥 操作证编号

起重作业司机 操作证编号

现志指挥人 起重机械名称

作业票填写人 吊物重量(t)

起重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危害识别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有起重作业方案(措施),按规定开展了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

2 起重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司索人员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指挥人员应佩戴鲜明的标志,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坚守岗位。

3 作业现场应设定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4 用定型起重机(履带吊车、汽车吊车,格式吊车等)进行了起重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5 起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6 未经确认、许可,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级做起重作业锚点。

7 起重机械(履带吊车、汽车吊车、桥式吊车等)应保证完好状态。

8 检查起重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

9 起重作业现场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10 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应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1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12 其他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领导会签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部门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完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验收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

注:本许可证一式三份,有审批一份、作业人员、作业现场指挥人员一份。

16吨汽车吊车使用年限是多久

当前国内外汽车吊车绝大部分都用液压传动、伸缩式臂架、油缸变幅和±360度回转,其结构基本相同,只有少量用桁架组合式臂架,钢丝绳变幅。

汽车吊车主要由工作机构、金属结构、动力装置、液压系统、控制系统和电器系统等组成。

金属结构是起重机的骨架,它承受着吊车各部件质量及作业时的各种外载荷,汽车吊车金属结构件主要有臂架、上车回转平台、车架和支腿等,箱形臂架、车架等主要金属结构件一般用高强度低合金钢板焊接而成,桁架式臂架用高强度低合金钢管或角钢焊成,车架是吊车下车的主要承重结构,通用底盘车架就是原汽车底盘车架,多是小型汽车吊车使用,为了适应吊车承重需要,在原车架上还需架设一个起加强作用的副车架,连接上下车的回转支承装置就装在副车架上,对大中型吊车都是使用专为汽车吊车设计的车架,即专用底盘车架,

动力装置是吊车的动力源,汽车式吊车主要使用柴油机做动力,控制系统包括操作装置和安全装置,控制系统用来实现吊车各工作机构的启动、调速、换向、制动和停止,完成起重作业所要求的各种动作,安全装置则是保证起重机进行正常、安全作业, 杜绝事故发生。

汽车吊车的工作装置包括: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 构、起重臂伸缩机构和支腿机构。

液压传动起升系统有高速液压马达传动和低速扭矩液压马达传动两种,高速液压马达传动需要通过减速器带动卷扬卷筒,马达具有质量轻、体积小、容积效率 高、可与驱动油泵互换及可用标准减速器等特点,广泛用于中小型吊车液压传动起升系统,低速大扭矩液压马达传动可直接带动卷扬卷筒,传动简单,零件少,启动、制动性能好,对油的失纯敏感性小,但容积效率低,易影响机构转速,体积与质量也较大。

深圳沙井有没有装小型汽车吊机的师傅

16吨汽车吊车属于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年限是30年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参考链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小型起重机的现状

有。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查询

1、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深圳沙井汽车吊机维修”等关键词,查找相关的维修公司和电话****。

2、咨询当地的汽车修理厂汽车配件店,询问他们是否有这方面的服务或可以推荐的维修公司。

小型吊车支腿操作技巧有哪些

由于我国小吊车起步于70年代,相对较晚,而且发展速度不快,只是近几年才有较展,和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 1.品种少、产量低 我国小吊车现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品种较少。中小吨位重复较多,至今尚未形成大、中、小完整的系列,年产量只相当于国外一个厂家的生产能力。 2.起重力矩小,技术水平低 我国小吊车以直臂卷扬为主,受国内汽车底盘的限制,起重力矩小,其他性能指标也一般低于国外先进产品。目前国内企业对小吊车的研究开发投入很少,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的技术水平也有一定差距。 3.安全装置不齐全,操作不方便 我国小吊车仅装有起升高度限位及平衡阀、溢流阀等一般安全装置,全部为手动操作。而国外早已将电子技术广泛运用到小吊车上,如带有微电脑的力矩限制器及防倾翻保护器等,并且已实现了有线与无线遥控。 4.功能单一 我国小吊车以起重作业及运输功能为主,而国外随车吊均有多种附具,主要加装在吊臂头部,如工作斗、抓斗、高空作业平台、各种抓具、夹具、吊篮、螺旋钻、板叉、装轮胎机械手、拔桩器等,使小吊车具备了一机多用的功能。另外,国外一些厂家进一步开发了铁路专用小吊车等专用产品。 5.外形不美观 我国小吊车设计单调,忽视了和汽车外形的协调,而国外小吊车的着色非常严格,不仅在外形和着色上实现和卡车的一体化,还要求和城市的景观相协调随宜。

徐工50吨汽车吊使用年限

吊车支腿操作技巧:

1、支腿操纵手柄和旋阀放在底架大梁的侧方,要防止因系统泄漏使支腿在作业时收缩或收起支腿在车辆运行时落下,同时还要避免在油管破裂支腿失去作用。

2、吊车使用支腿前,要保证液压系统无渗漏、油压正常。需要先让吊车低速运转一段时间,待水温、油温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取力器,驱动液压泵开始工作,验证是否漏油

3、支腿使用时不可在松软和倾斜地面,也不可在高压线附近进行起重作业。如果吊车作业场地不平,应用合适厚度的钢板或枕木填平,垫实,以保证支腿盘下方基础坚固。

小型吊车的支腿就是车轮以外的支撑重量的腿,是保证吊车在进行起吊的时候能够平稳的进行作业的部件,如果支腿不平衡,会造成翻车事故,所以在作业前一定要保证其功能。

扩展资料

吊车种类

广泛用于港口、车间、工地等地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的用处在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

吊车的种类:A.可移动式:汽车吊、履带吊、行吊等。 B.固定式:码头吊、塔吊、龙门吊等。 吊车这个名称是统一的一个称号。 通常所说的吊车多指汽车吊、履带吊、轮胎吊。

吊车操作安全指南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吊车

1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在报废期满后强制报废,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载客汽车(营运客车除外)10年,载客汽车(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到15年,半挂牵引车、四类车到12年,轻型、小型及微型车到10年,多辆车牵引的半挂车到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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