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车百公里多少升,天然气汽车百公里气耗有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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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2015年9月30日前执行1GB13271-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2016年6月30日前执行GB13271-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制。2、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条 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第二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天然气车百公里多少升,天然气汽车百公里气耗有国家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国二车和国三车的区别?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于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经有关部门审批和颁布,具有法律约束力。

除国家颁布的标准外,各地、各部门还可根据当地的大气环境容量、污染源的分布和地区特点,在一定经济水平下实现排放标准的可行性,制订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的排放标准。从14年开始,中国实行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中规定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化氢等13种有害物质的排放标准。

扩展资料

本标准设置下列三项指标

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按排气筒高度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

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污染物,规定无组织排放的监控点及相应的监控浓度限值。

排放速率标准分级

本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现有污染源分为一、二、,新污染源分为二、。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即:

位于一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一类区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现有污染源的一级标准);位于二类区的污染源执行二级标准;位于三类区的污染源执行标准。

百度百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百度百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1国三发动机和国二发动机的区别在于发动机尾气排放有害物质含量的高低,国三发动机要低于国二发动机。

1、从发动机的结构来区别发动机的不同,国三发动机和国二发动机供油系统不同,发动机尾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也不同。

2、“国2标准”与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1标准)相比单车污染物排放一氧化碳降低30.4%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降低55.8%。

3、实施“国三标准”,一是可大幅度削减单车的污染物排放,其排放污染物总量比达到“国二标准”的车辆减少40%左右;二是加装了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因此单车排放更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更小。

执行时间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这里不包括汽油车;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

为了使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以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起,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将对国家发改委车型公告核定的最大总质量≤3500kg的车辆,开始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

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否则7月1日后在本市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柴油国四新标准施行 四款靠谱柴油车推荐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多地发布限行、禁行通知 国三重型柴油车面临大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三标准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减免税性质代码:12123101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3号)第四条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院有关部门制订,报院批准。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611号)第十条第一款

1、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1)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②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附件1:

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单位:L/100km

整车整备质量(CM)kg2018年2019年2020年两排及以下座椅三排或以上座椅两排及以下座椅三排或以上座椅两排及以下座椅三排或以上座椅CM≤7504.44.74.24.64.04.3750<CM≤8654.64.84.54.74.24.4865<CM≤9804.75.04.64.84.34.5980<CM≤10905.05.24.85.04.54.71090<CM≤12055.25.45.05.24.74.9CM>12055.45.45.25.24.94.9

(2)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②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附件3。

附件2:

节能轻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2.1N1类车辆

单位:L/100km

2018年2019年2020年整车整备质量(CM)kg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汽油柴油CM≤7505.04.54.74.34.54.1750<CM≤8655.24.75.04.44.74.2865<CM≤9805.55.05.24.75.04.5980<CM≤10905.85.25.55.05.24.71090<CM≤12056.05.55.75.25.45.01205<CM≤13206.45.86.15.55.85.21320<CM≤14306.86.06.45.76.15.41430<CM≤15407.16.36.86.06.45.71540<CM≤16607.56.67.16.26.75.91660<CM≤17707.86.87.46.57.16.21770<CM≤18808.27.17.86.87.46.41880<CM≤20008.67.58.27.17.86.72000<CM≤21109.17.88.67.48.27.12110<CM≤22809.58.29.17.88.67.42280<CM≤251010.08.69.58.19.07.72510<CM10.59.010.08.69.58.1

附件3:

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表3.1货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1.5a10.9a10.4a4500<GVW≤550012.2a11.6a11.0a5500<GVW≤700013.8a13.1a12.5a7000<GVW≤850016.3a15.5a14.7a8500<GVW≤1050018.3a17.4a16.5a10500<GVW≤1250021.3a20.2a19.2a12500<GVW≤1600024.022.821.716000<GVW≤2000027.025.724.420000<GVW≤2500032.530.929.325000<GVW≤3100037.535.633.831000<GVW38.536.634.7a对于汽油车,其限值是表中相应限值乘以1.2,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表3.2半挂牵引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CW)kg2018年2019年2020年GCW≤1800028.026.625.318000<GCW≤2700030.529.027.527000<GCW≤3500032.030.428.935000<GCW≤4000034.032.330.740000<GCW≤4300035.533.732.043000<GCW≤4600038.036.134.346000<GCW≤4900040.038.036.149000<GCW40.538.536.6

表3.3客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0.6a10.1a9.6a4500<GVW≤550011.5a10.9a10.4a5500<GVW≤700013.3a12.6a12.0a7000<GVW≤850014.513.813.18500<GVW≤1050016.015.214.410500<GVW≤1250017.716.816.012500<GVW≤1450019.118.117.214500<GVW≤1650020.119.118.116500<GVW≤1800021.320.219.218000<GVW≤2200022.321.220.122000<GVW≤2500024.022.821.725000<GVW25.023.822.6a对于汽油车,其限值是表中相应限值乘以1.2,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表3.4自卸汽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3.012.411.74500<GVW≤550013.512.812.25500<GVW≤700015.014.313.57000<GVW≤850017.516.615.88500<GVW≤1050019.518.517.610500<GVW≤1250022.020.919.912500<GVW≤1600025.023.822.616000<GVW≤2000029.528.026.620000<GVW≤2500037.535.633.825000<GVW≤3100041.039.037.031000<GVW41.539.437.5

表3.5城市客车

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kg2018年2019年2020年3500<GVW≤450011.510.910.44500<GVW≤550013.012.411.75500<GVW≤700014.714.013.37000<GVW≤850016.715.915.18500<GVW≤1050019.418.417.510500<GVW≤1250022.321.220.112500<GVW≤1450025.524.223.014500<GVW≤1650028.026.625.316500<GVW≤1800031.029.528.018000<GVW≤2200034.532.831.122000<GVW≤2500038.536.634.725000<GVW41.539.437.5

2、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1)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2)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②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4;

附件4: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

单位:km

类别乘用车客车货车专用车测试方法纯电动≥200≥80≥80M1、N1类用工况法,其他暂用40km/h等速法。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50(工况法)≥50≥50≥50M1、N1类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用40km/h等速法。≥70(等速法)燃料电池≥300≥300≥300M1、N1类用工况法,其他暂用40km/h等速法。

注:1.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无纯电动续驶里程要求。

2.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

N1类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标准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免征车船税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应符合以下标准:

工况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70%。工况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kg1600kg时,Y≤0.005×m+13.7。

三、新能源客车技术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客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kg;

2.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高于9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大于40%。

四、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5Wh/kg;

2.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49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10kWh。

五、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标准

免征车船税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符合以下标准: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且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③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5;

附件5:

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目录

序号检验项目标准名称标准号备注1储能装置(单体、模块)电动汽车用锌空气电池GB/T18333.2-20156.2.4、6.3.490°倾倒试验对水系电解液蓄电池暂不执行。车用超级电容器QC/T741-201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4-20156.5工况循环寿命结合整车可靠性标准进行考核。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5-20156.2.8、6.3.8***试验暂不执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86-2015储能装置(电池包)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GB/T31467.3-2015对于由车体包覆并构成电池包箱体的,要带箱体/车体测试;电池包或系统尺寸较大,无法进行台架安装测试时,可进行子系统测试。储能装置(单体、模块、电池包)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34014-2017实施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时间为准。2电机及控制器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18488.1-20155.6.7电磁兼容性结合GB/T18387-2008电磁兼容考核;5.7可靠性试验结合整车可靠性进行考核;附录A不执行。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18488.2-201510可靠性试验、9.7电磁兼容性暂不执行。3电动汽车安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1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GB/T18384.1-20155.1.2(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5.2污染度暂不执行;5.3有害气体和其他有害物质排放暂不执行。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2部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护GB/T18384.2-20156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8紧急响应涉及项目暂不执行。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GB/T18384.3-20156.3.3电容耦合暂不执行;7.2B(除乘用车和N1类车辆外的其他汽车)绝缘电阻测试条件,可在室温条件下进行;9用户手册涉及项目暂不执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T24549-20094电磁场辐射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GB/T18387-20085电动汽车操纵件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T4094.2-20056电动汽车仪表电动汽车用仪表GB/T19836-20054.2电磁兼容试验结合GB/T18387-2008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进行。7能耗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18386-2005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53-2013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154-20158排放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GB155-20169电动汽车除霜除雾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24552-20095.1.1除霜试验环境温度对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为-10℃。10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28382-201211燃料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24554-200912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GB/T26779-201113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要求GB/T26990-201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试验方法GB/T29126-20121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GB/T20234.2-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0234.3-201515通信协议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7930-201516碰撞后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GB/T31498-2015用B级电压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17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QC/T838-20105.1.3.1绝缘、5.2.1高压电器设备及布线、5.3低压电器设备及电路设施暂不执行。18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32694-201619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车载终端GB/T32960.2-2016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GB/T32960.3-201620定型试验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T18388-20054.1.2、4.1.3电动车除霜除雾结合GB/T24552-2009标准的方法和要求考核;4.3可靠性行驶对于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B/T28382-2012标准4.9可靠性要求考核。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GB/T150-2005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定型试验规程QC/T925-2013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18385-2005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GB/T152-20059.7混合动力模式下的30分钟最高车速暂不执行。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GB/T26991-2011

注:本目录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标准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附6。

附件6:

新能源汽车企业要求

提出申请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

2.企业应当持续满足生产一致性相关规定,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3.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及内容、备件提供及质量保证期限、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部件(如电池)回收,出现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时的应对措施以及索赔处理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4.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对接。

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监测与产品运行安全状态无关的信息。

5.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

6.对企业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应提交产品事故检测报告、后续改进措施等材料,完善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保障体系。

(3)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船舶应符合以下标准:

船舶的主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发动机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的比例不超过5%的,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3、符合上述标准的节能、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

4、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税优惠目录申报管理系统,自愿提交节能车型报告、新能源车型报告(报告样本见附件7、附件8——略),申请将其产品列入《目录》,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负责《目录》组织申报、宣传培训及具体技术审查、监督检查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审查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列入《目录》予以发布。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标准或者汽车企业提供其他虚信息,以及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5、船舶检验机构在核定检验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时,对满足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其船用产品证书上标注“纯天然气发动机”字段;在船舶建造检验时,对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船用产品证书上标注有“纯天然气发动机”字段的,在其检验证书服务簿中标注“纯天然气动力船舶”字段。

对使用未标记“纯天然气发动机”字段主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认为符合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船舶年度检验时一并向船舶检验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船舶检验机构通过审核材料和现场检验予以确认,符合本通知新能源船舶标准的,在船舶检验证书服务簿中标注“纯天然气动力船舶”字段。

纳税人凭标注“纯天然气动力船舶”字段的船舶检验证书享受车船税免税优惠。

6、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根据汽车和船舶技术进步、产业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节能、新能源车船的认定标准。在开展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能、新能源车船审查和认定等相关管理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等违法行为的,按照《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国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提供虚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资格的汽车企业,以及提供虚资料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7、本通知发布后,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以下简称新《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自新《目录》公告之日起,按新《目录》和本通知相关规定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新《目录》公告后,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同时废止;新《目录》公告前已取得的列入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车船税优惠车型目录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8、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以及财政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税〔2017〕63号)同时废止。

参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四)捕捞、养殖渔船

减免税性质代码:12099901

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3号)第三条第(一)项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一项所称的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船舶。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611号)第七条

天然气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实施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

2.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

3. 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kg时,Y≤0.014×m+0.5;1000<m≤1600kg时, Y≤0.012×m+2.5;m>1600kg时,Y≤0.005×m+13.7。

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如下:

参考资料: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百度百科

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天然气优点:

1、天然气是较为安全的燃气之一,它不含一氧化碳,也比空气轻,一旦泄漏,立即会向上扩散,不易积聚形成爆炸性气体,安全性较其他燃体而言相对较高。

2、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具有单位热值高、排气污染小、供应可靠、价格低等优点,已成为世界车用清洁燃料的发展方向,而天然气汽车则已成为发展最快、使用量最多的新能源汽车。

天然气缺点:

1、天然气在空气中含量达到一定程度后会使人窒息。天然气不像一氧化碳那样具有毒性,它本质上是对人体无害的。不过如果天然气处于高浓度的状态,并使空气中的氧气不足以维持生命的话,还是会致人死亡的,毕竟天然气不能用于人类呼吸。

2、虽然天然气比空气轻而容易发散,但是当天然气在房屋或帐篷等封闭环境里聚集的情况下,达到一定的比例时,就会触发威力巨大的爆炸。

扩展资料

天然气使用注意事项:

1、使用燃气后,务必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燃气管道阀门。

2、经常检查胶管连接处是否用卡子固定及胶管是否老化、开裂。

3、长时间使用燃气必须通风换气。

4、发现异味,立即敞开门窗,并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报漏。

5、一定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严禁使用红外线灶具。

6、请仔细阅读燃气购气背面的燃气安全宣传内容。

人民网-燃气使用需谨慎 你必须熟知的六条原则

百度百科-天然气

高分求 车用压缩天然气 压缩天然气 液化天然气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的区别都是什么,以及对应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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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GB 19239—2013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2 GB/T 281—2013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3 GB 14167—2013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4 GB/T 29307—2012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可靠性试验方法

5 GB/T 29259—2012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术语

6 GB/T 29126—2012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车载氢系统 试验方法

7 GB/T 29124—2012 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示范运行配套设施规范

8 GB 19159—2012 车用液化石油气

9 GB/T 29317—2012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10 GB/T 29125—2012 压缩天然气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11 GB/T 29123—2012 示范运行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技术规范

12 GB/T 28962—2012 液化石油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13 GB/T 29318—2012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

14 GB/T 28950.2—2012/ISO 11841-2:2000 道路车辆和内燃机 滤清器名词术语第2部分:滤清器及其部件性能指标定义

15 GB/T 28768—2012 车用汽油烃类组成和含氧化合物的测定多维气相色谱法

16 GB/T 28767—2012 车辆齿轮油分类

17 GB/T 28382—2012 纯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

18 ISO 15500-13:2012 道路车辆 压缩天然气(CNG)燃料系统部件 第13部分:压力释放装置(PRD)

19 ISO 15500-2:2012 道路车辆 压缩天然气(CNG)燃料系统部件 第2部分:性能和一般试验方法

20 ISO 15500-4:2012 道路车辆 压缩天然气燃料系统 第4部分: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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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ISO 23274.2—2012 混合电动道路车辆 废气排放和燃料使用量测量 第2部分:外部可充电车辆

23 ISO 12405.2—2012 电动道路车辆 锂离子牵引电磁组和系统的测试规则 第2部分:高能应

24 GB/T 28542—2012 道路车辆应急起动电缆

25 GB/T 27930—201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26 GB/T 26980—2011 液化天然气(LNG)车辆燃料加注系统规范

27 GB/T 26990—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

28 GB/T 20234.3—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29 GB/T 20234.2—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30 GB/T 20234.1—201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1 GB 17258—2011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32 GB/T 26991—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33 GB/T 26780—2011 压缩天然气汽车燃料系统碰撞安全要求

34 GB/T 18566-2011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

35 GB/T 26779-2011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加氢口

36 GB/T 25986—2010 汽车用液化天然气加注装置

37 GB/T 25350—2010 使用乙醇汽油车辆燃油供给系统 清洗工艺规范

38 GB/T 25089—2010 道路车辆 数据电缆

39 GB/T 25349—2010 使用乙醇汽油车辆检查、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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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GB/T 23645—2009 乘用车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测试方法

44 GB/T 24347—2009 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

45 GB/T 24548—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术语

46 GB/T 24549—2009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47 GB/T 15088—2009/ISO 8716:2001 道路车辆 牵引销 强度试验 2009/3/23 2010/1/1

48 GB/T 23335—2009 天然气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49 GB/T 18437.2—2009 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 第2部分:液化石油气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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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GB/T 15087—2009/ISO 8718:2001 道路车辆 牵引车与牵引杆挂车机械 连接装置 强度试验

52 GB 23255—2009 汽车昼行驶灯配光性能

53 GB 6095—2009 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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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GB/T 23339—2009 内燃机 曲轴 技术条件

56 GB/T 23301—2009 汽车车轮用铸造铝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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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GB/T 5054.2—2008/ISO 4141-2:2006 道路车辆 多芯连接电缆 第2部分:高性能护套电缆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60 GB/T 18387—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 kHz~30 MHz

61 GB/T 10485—2007 道路车辆 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 环境耐久性

62 GB/T 8243.12—2007 内燃机全流式机油滤清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用颗粒计数法测定滤清效率和容灰量

63 GB/T 10826.1—2007 燃油喷射装置 词汇 第1部分:喷油泵

64 GB/T 21085—2007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65 GB/T 8243.11—2007 内燃机全流式机油滤清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自净式滤清器

66 GB/T 14951—2007 汽车节油技术评定方法

67 GB/T 20734—2006 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68 GB/T 12535—2007 汽车起动性能试验方法

69 GB/T 12782-2007 汽车暖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70 GB/T 12546—2007 汽车隔热通风试验方法

71 GB/T 20834—2007 发电/电动机基本技术条件

72 GB/T 18488.1—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1部分:技术条件

73 GB/T 18488.2—2006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 第2部分: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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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GB/T 20735-2006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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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GB 14167-2006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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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81 GB/T 150-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82 GB/T 155-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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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GB/T 5624-2005 汽车维修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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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GB 19533-2004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90 GB/T 19515-2004 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回收利用性 计算方法

91 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92 GB/T 10001.3-2004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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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GB 19592-2004 车用汽油清净剂

95 GB 19151-2003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96 GB/T 19237-2003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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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GB/Z 18333.2-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101 GB/T 11798.7-2001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 第7部分: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

102 GB/T 18384.3-2001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3部分:人员触电防护

103 GB 18351-2001 车用乙醇汽油

104 GB 8108-1999 车用电子警报器

105 GB/T 4780-2000 汽车车身术语

106 GB/T 15766.2-2000 道路机动车辆灯丝灯泡性能要求

107 GB 3843—1983 柴油车自由加速度排放标准

108 GB 3842—1983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109 GB/T 12673-1990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110 GB 5179-85 汽车转向系术语和定义

111 GB 5181-1985 汽车排放物术语和义定

112 GB/T 12679-1990 汽车耐久性行驶试验方法

113 GB 4125-84 汽车安全玻璃抗冲击性试验方法

114 GB 7593-87 机动工业车辆 控制符号

115 GB/T 40-1996 汽车平顺性随机输人行驶试验方法

116 GB/T 14169-1993 汽车空气滤清器接头 A型和B型

117 GB/T 5919-1986 汽车照明和信号装置分类和命名

118 GB/T 15766.2-1995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性能要求

119 GB 15766.1-1995 道路机动车辆灯泡尺寸、光电性能要求

120 GB 5137.2-87 汽车安全玻璃光学性能试验方法

121 GB 11552-1989 汽车内部凸出物

122 GB/T 11551-89  汽车乘员碰撞保护

123 GB 10414-1989 汽车同步带传动 带轮

124 GB/T 41-85 汽车平顺性名词术语和定义

125 GB 3800-83 汽车车架修理技术条件

126 GB 5624-85 汽车维修术语

127 GB/T 13405-1992 汽车V带轮

128 GB/T 17340-1998 汽车安全玻璃的尺寸、形状及外观

129 GB/T 17351-1998 汽车车轮 双轮中心距

130 GB/T 13604-62 汽车转向球接头尺寸

131 GB 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132 GB 918.1-89 道路车辆分类与代码 机动车

133 GB/T 9417-1988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134 GB/T 5359.2-1996 车辆性能

135 GB 15235-1994 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

136 GB 1589-19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137 GB 5845.2-85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公共汽车标志

138 GB/T 12546-90 汽车隔热通风试验方法

139 GB 7128-86 汽车气压制动胶管

140 GB/T 11557-89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

141 GB/T 13492-1992 各色汽车用面漆

天然气大货车一般是国几的

车用压缩天然气就是CNG,气体高压储存,20MPa GB 18047-2000 车用压缩天然气

压缩天然气与车用压缩天然气基本一致,只是车用的硫化物控制严格些

液化天然气是液态储存,零下-162度,低温常压或带压储存 GBT 19204-2003 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

天然气按气质分为民用和工业 GB 17820-2012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是丙烷、丁烷单一或混合物在高压下常温储存,一般是2.0MPa

GB 19159-2003 车用液化石油气

GBT 12692.4-1992 石油产品 燃料(F类)分类 第4部分:液化石油气(L组)

分类可参考:GBT 13611-2006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

天然气大货车一般是国六。

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压燃式及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而制定的标准。

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2部分。

扩展资料:

为保证汽车行业有足够的准备周期来进行相关车型和动力系统变更升级以及车型开放和生产准备,本次轻型车国六标准用分步实施的方式。

设置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同时,对大气环境管理有特殊需求的重点区域可提前实施国六排放限值。

标准实施的行业生产和油品条件也已初步具备。多家轻型汽车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符合轻型车国六标准样车的开发工作。

百度百科-国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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