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用车产品三包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应当凭三包凭证、购车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在卖方开具购车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发生转向系统故障、制动系统故障、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家用汽车产品,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三包家用车产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者退货的,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进行过2次修理,仍未消除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2.如果发动机和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或者发动机和变速器的相同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不能正常使用,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主要零件的更换次数将不重复计算;
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轮轴和车身的相同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轮轴、车身等主要部件由生产厂家在三包凭证上注明,其类别和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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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是什么?
车辆的品质是在购车时,消费者非常看重的一环,所以在购车时往往都会更倾向于那些质量有口皆碑的优质车型,毕竟谁不都想自己的车辆往后余生都在维修中度过。每一次的维修,既浪费时间,又消耗心神,更让钱包蒙受损失。
而在维修车辆的过程中,不少车主会突发奇想,究竟车辆出现故障能不能因此向厂家申请免费换车或退车呢?还是遵守货物出门恕不退还的消费规则?如果能,要达到什么程度才能够到标准线?接下来就带着这些疑问,一起走进科学!
(来源:中国汽车三包网)
其实针对上述的疑问,国家已经为广大消费者给出了最为规范的答案,那就是汽车三包政策。
根据三包政策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此外,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因此只要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就可凭三包凭证、购车找销售者更换或者退货。此外,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要求厂家提供备用车以用作日常通勤之用。而在包修期内,因维修产生的工时费和材料费均需由厂家承担。
与此同时为配合三包政策贯彻实施,国家专门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判断可分为以下三大原则。
(1)故障的突发性:故障发生前,驾驶员或乘员无法预见将要发生的故障。比如刹车失灵、发动机无故熄火。
(2)危险的不可控性:故障发生时,驾驶员或乘员难以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后果的严重性:故障带来的后果已经危及或将危及到人身、财产安全。比如因车辆故障可能会产生的撞车、翻车事故,而损害乘员的人身或财产安全。
政策是公平的,汽车三包政策既然确保了消费者在后期遇到严重性能安全问题时,可以依法进行退换车处理,所以也要保障另一方经营者的合理且合法的权益,为此三包政策为经营着设置了一些责任免除条款。
分别为三包政策中的第二十九条?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比如出租车、滴滴、租赁给租车公司等,均不在退换范围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比如自行改装动力系统、加装涡轮、刷ECU等)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比如没有到指定的4S店进行维修、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以及第三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也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
还有如果车辆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超过60日或者行驶里程超过3000公里,即便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问题,消费者都不能免费退换车。
上述提及的易损耗零部件包括了三滤、刹车片、离合器片、皮带、电瓶、轮胎、大灯、火花塞、减振器等,而主要零部件则包括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气门、活塞、连杆、轴承、轴瓦等;变速器的箱体、齿轮、齿轮轴类、差速器等;车身纵梁、横梁、车身骨架、前后车门车罩、车门锁体、?发动机罩锁体等。
换言之易损耗零部件出现问题,或者常见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异响、电子设备故障、天窗漏水、车身接缝过大等问题,消费者都不能要求厂家退换车,只有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才可以退换车。而问题发生在质量保证期之外的,厂家亦不会提供包修的服务。
政策的出台的确给消费者因车辆的严重故障问题,而选择退换车的行为提供了可行性。但一路走下来,要想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还是存在不少难题,比如厂家会用各种理由推卸自己该负的退换车责任,又或者哪怕三包的售后费用明面上由厂家承担,但难保暗地里厂家又会通过不可告人的操作将这笔费用重新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更为关键的是如何证明自己车辆真的出问题,需要消费者出钱出力出时间,最够还可能落得吃力不讨好的苦果,举证难也就成了***路上的“拦路虎”!
从以前到现在,没有任何一家车企,可以确保自己的车辆在交付车主使用之后,不会出现任何一点问题,所以自己的车在正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修就是了。但如果一旦出现类似于上文提及的情况,就要懂得运用法律的力量维护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汽车三包退换车的条件
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召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的通知,就汽车”三包“规定再次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听证会拟于10月下旬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
意见稿拟定家用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拟定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更换、修理,2次修不好可退货。
扩展资料:
1、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0000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它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此处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是指: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主要总成和系统包含的主要零部件名称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损耗件及其它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其所属的总成或系统、零部件名称和质量担保期等三包条款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2、30日内出现质量问题可退货、更换、修理2次修不好可退货
意见稿拟定,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部件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更换总成。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如果2次修不好可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具体情况为: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2)发动机、变速器、车身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制造商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在三包凭证中明示的其它总成或系统,因同一主要零部件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维修时间超过5日应补偿
意见稿拟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维修时间超过5日的,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4、换车应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
意见稿拟定,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规定更换条件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如果无同品牌同型号整车更换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如果销售商无同品牌同型号整车,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整车,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
中国新闻网-家用汽车"三包"规定解读:30日内严重故障可退换
车辆三包法规定是什么
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
1、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2、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 转向系统 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3、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4、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5、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2012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50号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在国产汽车产品保修期内,国产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产品(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自销售者出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国产汽车产品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和变速器主要零件的类别和范围由制造商在三包凭证上明确标明。
消费者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家用汽车产品的易耗件。易耗品的种类、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由生产厂家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制造商明示的易损件类别和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者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百万购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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