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网上处理,缴费入口:s://he.122.gov.cn/m/login,该平台可以处理电子监控违法记录,缴纳罚款。
2、APP处理,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官方APP“交管12123”,注册登录后即可缴纳违章罚款。
3、网点处理,办理材料:1、行驶证原件;2、驾驶证原件。办理流程: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以上情形办理后,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地点:保定市附近交警支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保定车辆违章网点在哪里
法律分析:机动车违章后一般是需要3~7天可以查到的,最迟不超过13个工作日。 交警队在进行数据的集、整理和审核,数据的录入和传输后,一周之内录入到网上。如果是摄像头拍摄的违章即非现场违章,就需15天以后才能查到。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10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i J]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保定车辆违章网点
保定市交警支队
总机:0312-3024241
值班电话:0312-3024241—29271
单位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768号
保定市交警支队一大队
总机:0312-2199360
单位地址:保定市三丰东路51号
保定市交警支队二大队
总机:0312-3015092
单位地址:保定城北大街原车管所院内
保定市交警支队三大队
总机:0312-2010031
单位地址:保定市建华南路
保定市交警支队四大队
总机:0312-2092180
单位地址:保定市南二环五尧
保定市交警支队五大队
总机:0312-8928662
单位地址:保定城北大街原车管所院内
保定市交警支队六大队
总机:0312-3064305
单位地址:阳光北大街公安卫士小区北侧
顺平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7621500
单位地址:顺平县桃园西大街
涞源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7328689
单位地址:涞源县怡源路4号
蠡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6211523
单位地址:蠡县紫薇西路国旺新区191号
唐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6410444
单位地址:唐县向阳大街
满城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7071286
单位地址:满城县中山路73号
安新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5321903
单位地址:安新县建设大街165号
高阳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6633669
单位地址:高阳县迎宾路88号
容城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5613740
单位地址:容城县西城路101号
曲阳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4262304
单位地址:曲阳县横山路651号
易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8212836
单位地址:112国道路北
定兴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6924412
单位地址:定兴县南大街11号
涞水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4522221
单位地址:涞水县永安大街102号
望都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7788801
单位地址:望都县建平路51号
清苑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8116791
单位地址:清苑县建设路262号
博野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8328110
单位地址:博野县博兴西路
雄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5562761
单位地址:雄县雄洲路
阜平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7221329
单位地址:阜平县环城路
徐水县交警大队
总机:0312-8696052
单位地址:徐水县康明南路
高碑店市交警大队
总机:0312-2812846
单位地址:高碑店市南大街71号
安国市交警大队
总机:0312-3551522
单位地址:安国市药都南大街16号
涿州市交警大队
总机:0312-3632003
单位地址:涿州市城西北街3号
白沟温泉城交警大队
总机:0312-2883292
单位地址:富民路
车管二所
值班电话:0312-2176700
单位地址:保定市南市区南二环路1016号(五尧考场)
车管一所
电话:4000312158(语音自助查询) 3024241
单位地址:保定城大街与北三环交叉口处 (新址)
1、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 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5、缴纳罚款功能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1 七一路金庄街口
违法地点:七一路金庄街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章指数:★★★★★
2 百花路阳光大街至朝阳大街段
违法地点:百花路阳光大街至朝阳大街段
违法行为: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违章指数:★★★★★
3 朝阳大街与德惠路交叉口
违法地点:朝阳大街与德惠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
违章指数:★★★★☆
4 长城大街与华电路交叉口
违法地点:长城大街与华电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章指数:★★★★☆
5 东风路与先锋街交叉口
违法地点:东风路与先锋街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章指数:★★★★☆
6 东风路与东三环交叉口
违法地点:东风路与东三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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