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规定-浙江版汽车三包法

tamoadmin 0

    三包法下退车的详细标准如下:

    1.三包法有效期: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三包有效期不得少于2年或者5万公里,保修期不得少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

    2.7天退换货标准: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和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浙江省汽车三包法退换车条件规定-浙江版汽车三包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60天退换货标准: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自三包生效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3000公里内,因质量问题导致转向系统失灵、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和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不适用退车标准:购车后60天或3000公里内,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等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只能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不能申请退车。

    百万购车补贴

    汽车三包规定退换车的条件:

    1、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2、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3、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百万购车补贴

    标签: #三包

    上一篇汽车爆缸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怎么办-车爆缸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下一篇当前文章已是最新一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