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考试题库的结构和基本题型由公安部制定,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题库。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上海等城市科目二为九项必考:倒车入库、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隧道行驶、停车取卡、曲线行驶、窄路掉头、紧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逆时针绕车一周 上车系安全带 开启左转向灯 挂档 松手刹鸣喇叭)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什么?
太平洋汽车网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6月1日,公安部推出的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将在成都正式落实实施。其中涉及驾驶证考试的便利措施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该项措施包括“两减一增”,即减少考试项目、减少预约时间和增加变更频次。
调整考试内容: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分别为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考试内容调整后更加贴近实际驾车要求,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小型手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保持不变,仍为5项。
成都交警已在前期对全市18家有小型自动挡、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考试车型的科目二考场的考试系统进行了升级。
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另外,6月1日以后申请预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考试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30日后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
需要提示的是,
一是只有已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的才适用该措施;
二是该措施适用于6月1日以后申请预约考试的。
调整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倒车入库、侧方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等必考。以下是关于科目二的相关介绍:1、简介:科目二又称小路考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的简称。2、小车C1C2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俗称S弯)五项必考(部分地区还有第六项高速领卡)。3、大车A1A2A3B1B2科目二考试项目: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驾驶证考试科目有哪些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如下:
原来规定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项目共10项,包括: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考试其中的4项,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3项。
其他项目中随机选考1项。实践中反映,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存在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学员大多靠背口诀应试。为提高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123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
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
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现实场景。
一、驾驶证考试科目有哪些
1、驾驶证考试科目有:
(1)科目一理论考试;
(2)科目二场地考试,考试项目有单边桥,S路,侧方位停车,半坡停车和起步,倒车入库;
(3)科目三路考,模拟实际开车上路的考试,主要项目有灯光运用,加减档运用,各位路况的正确应对,车道变换等,最后以靠边停车结束考试;
(4)科目四理论考试。
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已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已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已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二、驾驶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驾驶证办理需要的条件如下: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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