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过户预约电话-北京车辆过户预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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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机动车怎么办理夫妻间的过户
  2. 北京市机动车过户应该办理哪些手续!流程怎样!
  3. 北京夫妻过户汽车指标需要什么手续
  4. 北京机动车夫妻过户网上办理流程

过户流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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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应当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并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的条件。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应当根据客户要求,代办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手续。

北京机动车怎么办理夫妻间的过户

车辆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车牌城市所属车管所申请办理,异地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需证件:原车主、新车主、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北京市机动车过户应该办理哪些手续!流程怎样!

夫妻间汽车过户可以双方直接到到北京市任意的车管分所办理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提交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办理时限: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存在下列情形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本市时,有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

4、机动车转入本市车辆尾气排放不符合本市环保标准的;

5、小、微型载客汽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址变更到本市,但其不能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

6、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8、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不予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及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

9、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不予办理除“变更使用性质、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本市”以外的其他变更登记;

10、机动车被人民***、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11、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北京夫妻过户汽车指标需要什么手续

://news.windowscar/newsCenter/2006311/2006311105323.shtml

有案例的

如何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

一、办理程序

1、 领取、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表》(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大厅16号窗口

2、 车辆管理所4.号5号窗纳办理登记证书的各项费用

3、 车辆管理所8号、9号窗口受理办理过户手续

4、 机动车辆照相

5、 初检验车

6、 总检验车

7、 档案室2号、3号窗口核对档案

8、 返回8号、9号打印登记证书

9、 交易大厅交纳交易服务费

10、 车管所8号、9号窗口打流程表

11、 返回初检验车

12、 总检验车

13、 车辆管理所8号、9号窗口选号

14、 车辆管理16号换领牌照

15、 换牌后的车辆照相

16、 车辆管理所8号、9号窗口换领行驶证

旧机动车过户所需资料

1、 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出具单位介绍信;

2、 个人车辆提供或户口薄及复印件,暂住人口另需《暂住证》及复印件;

3、 机动车来历凭证(旧车交易;调解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书、公证书、调拨证明);

4、 《机动车登记证书》;

5、 发动机号、车架号拓印一份;

6、 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海关解除监管出具的证明书;

7、 机动车标准照片二张;

8、 属单位客车需交验消费附加费凭证;

9、 汽车过户需带保险卡。

如何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

一、 办理程序

1、 (咨询处)领取、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2、 交验机动车所有人的明(二楼8、9号窗口);

3、 交纳费用(二楼4、5号窗口);

4、 交验车辆(检测线);

5、 二楼3号窗口核对档案;

6、 领取《登记证书》(二楼8、9号窗口)。

二、 所需资料

1、 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出具单位介绍信;

2、 个人车辆提供或户口薄及复印件,暂住人口另需《暂住证》及复印件;

3、 《机动车行驶证》;

4、 一份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拓印;

5、 车辆标准彩照一张。

北京机动车夫妻过户网上办理流程

北京夫妻过户网上预约流程

预约平台:北京小客车摇号网站

预约流程:

步骤一:提交申请

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可提交申请,一个申报期间内只可提交一辆京牌小客车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

申请经审核通过,且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后,才可继续申报其他车辆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夫妻变更/离婚析产转移”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

步骤二:填报申请

填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架号)、车辆登记所有人信息、配偶或原配偶信息和婚姻登记信息(结婚登记时间或离婚登记时间或***判决时间),也可由申请人(转出方)携带本人有效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步骤三:确认意愿

所有填报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意愿确认。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转出方和接收方均通过后,才可提交申请。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应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取得核查结果后,车辆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需共同到车管分所办理变更登记。

一、办理流程:

夫妻间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审核通过取得核查结果后,车辆登记所有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北京交警”APP,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实人认证,在“掌上车管所”模块中预约业务及时间、地点,按照预约信息前往办理。

办理业务时应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结婚证》或体现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2.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和受让方明原件;受让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仍需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派出所开具的《北京居住证确认单》或者出示“北京通”APP电子居住证(需要申请人现场出示,截屏或者拍照均不能办理);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 机动车行驶证标准照片;

6. 需更换号牌的还需提供机动车号牌;

7. 审核通过的《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资格申请表》。

二、办理地点:

任意车管分所办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属于需要重新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标签: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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