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轿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小型汽车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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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型汽车和中型客车是如何界定的
  2. 10年两次上线检测!70周岁以上也能考驾照
  3. 放管服12项优化措施实施细则
  4. 小汽车指标是什么?
  5. 汽车限牌限行限购分别是什么意思?

各地政策陆续松绑,放宽限购成趋势

3月20日,广州原则通过《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提出购车补贴、竞价奖励、新增巡游出租车指标和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等措施。广州市工信局表示,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的方向是增加中小客车指标。

3月24日,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浙江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

小轿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小型汽车调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月26日,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公告中表示,2020年将会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杭州成继广州之后,又一落实放宽限购政策的城市。

与此同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已发布专题调研报告,建议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加快放宽限购指标,包括有条件解禁新能源汽车限购。这一连串的政策释放,都在传递一个讯息,汽车限购解绑,真的开始了!

政策利好提速购车,3款小型SUV推荐年轻购车者

在这个“始于颜值,忠于内涵”的时代,当下年轻当道的主力消费群体,从只关注性能,向道路通过性、智能化、空间感、舒适感等多方面辐射,当然,价格也是重点考虑因素。毕竟不差钱的,还是少数。如果你正考虑购入一部小型SUV,不妨考虑以下3款推荐。

如果你是《创造营2019》的粉丝,一定不会忘记吉利缤越作为官方指定用车,在栏目中显露的活力身影。虽然外表看起来有点“嫩”,但缤越的内在,还是有货的,基于吉利BMA平台下打造,具有高拓展性和高可靠性,并且满足欧洲五星安全标准;动力部分,有1.0T和1.5T两种动力模式可供选择,都是当下流行的小排量涡轮增压发动机,动力表现十分给力。其中1.0T发动机最大马力可达136匹,峰值扭矩为205牛米,配备6速手动变速箱。而1.5T动力更强大,最大马力为177匹,峰值扭矩为255牛米,匹配7速双离合

对于喜欢操控乐趣的年轻人,吉利缤越是非常合适的。唯一感到不足的,L2级自动驾驶功能仅在高配版中配置。

厂商指导价:7.98万-12.98万

本田XRV,可谓是沿袭了日系车。多年来累积的光荣传统,质量稳定省心。从品质上来说,CR-V已经用十年的时间塑造出不可撼动的口碑价值,XR-V当然有理由传承经典,将前辈的高品质基因尽情诠释。

XR-V,?搭载1.5L发动机,最大功率为130KW。传动系统,与之匹配的是6速手动变速箱或者CVT变速箱。

除此之外,本田XRV的“三围”值得一提,不要想歪,是车身三围……4328*1772*1610mm,高个子朋友不会感觉局促,后排宽度也可容纳3位大块头舒适乘坐。

厂商指导价:12.79万-17.59万

最后来说下继承了96年极速血统的全新名爵ZS,车身长度4323mm,?宽度1809mm,?高度1653mm,?轴距2585mm;45L油箱容积,行李厢容积值359-1187L。用全新180DVVT自然吸气发动机,匹配爱信最新一代6AT变速箱。

基础扎实的名爵ZS,在智能方面堪称一名优秀课代表。BOSCH?L2级自动驾驶技术,可以实现驾驶员短时间的脱手,还升级至全新一代斑马智行系统3.0版本,全面接入饿了么等应用,搭载支持中英文混合识别的人工智能语音系统3.0;同时支持智慧加油、智慧停车ETCP多种功能,实现全维度、沉浸式的汽车智能出行体验。

为了与个性的你更加匹配,全新名爵ZS新增了Trophy版本,与家族现有的Trophy版车型一致,车身用了大量黑化处理,例如前格栅、前唇、外后视镜等,都用了高亮黑的材质,运动氛围更加到位,必须是街头最靓的仔。

厂商指导价:7.88万-11.28万

今天推荐的3款小型SUV,可谓各有所长,吉利缤越动力不错,本田CR-V,品质依旧、“三围”出色,以及全能型选手全新名爵ZS,相信总有一款写着你的名字。快去了解所在城市的最新购车政策吧,期待朋友们成为新晋车主的好消息~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小型汽车和中型客车是如何界定的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公共客运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客运是指在城市市区和郊区范围内以公共汽车(含中、小型汽车)、电车、三轮车、轮渡、索道等交通工具和场站设施为公众提供交通服务的活动。第三条 凡在本省城市市区和郊区内,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 

各级人民对城市公共客运实行宏观调控,并应优先发展国有公共交通客运企业。第五条 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公共客运工作。其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职责是:

(一)实施有关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法律、法规;

(二)制订全省城市公共客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城市公共客运单位资质,制定全省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证和许可证件;

(四)管理城市公共客运稽查工作,表彰先进,依法查处城市公共客运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主管本辖区的城市公共客运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公共客运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六条 公安、交通、工商、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第二章 营运许可第七条 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资质,取得营运证和许可证。未取得营运证和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城市公共客运活动。第八条 从事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车况不符合要求或已达报废标准的,不得进行客运活动。第九条 城市公共客运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正式驾驶执照。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公共客运规划和公共客运事业发展需要,审批、核发营运证和许可证,并应在收到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定期对取得营运证和许可证件者进行资质检验。检验合格者,继续营运;检验不合格者,由发证部门收回营运证和许可证。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转让、伪造营运证和许可证。

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合并、分立、歇业时,应依法办理资质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公共客运发展规划,制定客运线网布局方案,合理设置营运线路、站点。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可取指定、招标的方式,确定客运线路的经营者和中、小型公共汽车的经营者。对城市道路、客运线路和场站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收入,全额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未获得客运线路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线路上从事客运活动。

确定客运线路、场站使用权以及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规定。第十四条 线路经营者应按规定设立固定的起始车场和沿途停靠站点,公布线路编号、起始、路经和终点站名,首末车发车和车距时间。

线路经营者不得擅自变更、停运或撤销已经运营的线路。确需变更、停运或撤销的,由经营者提出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者应于变更、停运、撤销之日的十日前发布公告和在站点告示乘客。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客运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财政、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批准。

城市公共客运车辆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制定的票据。票据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发放。第十六条 从事城市公共客运的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必须做到:

(一)在车辆规定部位设置符合要求的行驶线路标志,所使用的牌照齐全、号码清晰,车辆清洁卫生、设施完好,营运证和许可证与所驾驶车辆相符;

(二)仪容整洁、礼貌待客,准点运行,不甩客越站,按规定的标准售票;

(三)遵章行车,文明行车,维护乘车秩序和车内安全;

(四)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五)服从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10年两次上线检测!70周岁以上也能考驾照

根据《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GA 802-2008)》规定:

小型汽车和中型客车主要界定的因素是载客量,小型车辆载客人数为9人及以下,中型客车载客人数为10人以上19人以下(含19人)。

按客车总重或设置座位数常分为大、中、小、微型。 大型: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

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下同)。 中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 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扩展资料:

区别

中型客车是指车辆公告中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车牌的颜色为黄颜色。小型客车是指车辆公告中乘坐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车牌的颜色为蓝颜色车牌的载客汽车就是:小型载客汽车。

客车按总体结构可分为单车和列车。单车是基本车型,按客车总重或设置座位数常分为大、中、小、微型。

大型: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下同)。

中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

微型: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3升。

百度百科-中型客车

百度百科-小型载客汽车

放管服12项优化措施实施细则

先来播报一组数据,截至2020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3.65亿辆,其中汽车就占了2.75亿辆,而驾驶人则达到了4.5亿人。

面对这几个庞大的数据,在管理、管好、利民便民方面的工作肯定不能疏忽,这些年我们也看到了公安部在“放管服”改革上的一系列举措,比如6年免检、跨省异地检车、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等等。

近日,公安部又发布了12项改革措施,换句话说就是有好消息!接下来,我们就来捋一捋可能是你最关心的几个点:

6年免检的对象是非营运6座(含)以下小微型客车,像7座车可就没这等待遇了。现在新改革措施来了,扩大了私家车免检范围,把6年以内的7-9座(含)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也纳入了免检范围。

6年免检指的是免上线检测,即不用跑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是,不要忘了每两年要申请领取检验标志。

现在机动车的检验周期,是6年免检,而后每年一次上线检测,达到15年以上的则每半年检验一次。

新措施对检验周期进行了优化: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为每两年检验1次。

也就是说,私家车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8年进行上线检测,仅2次!而10-15年的私家车,则每年检验1次;15年以上的,依旧是每半年检验1次。

免检也好,周期优化也罢,面包车都被排除在外,这是为何?

公安部给出的解释是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另外,要是免检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据统计,2019年中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这一数值的提升意味着健康状态比起以往有所改善。

公安部新改革措施对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由以往的70周岁为上限,调整为不作限制,意味着大家可以“活到老、学到老”了~

年龄达到了一定的岁数,身体状况自然会是一个很重要的考核指标。所以,对70周岁以上考取驾驶证的人员,需要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同时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

另外,大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领条件也得到了放宽,对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26周岁、24周岁年龄下限,降低到了22周岁。而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由50周岁的年龄上限,提高到了60周岁。

增驾时间间隔也进行了缩短,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

如今是可以在户籍地以外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但还需要提供所在地居住证明。

此次改革措施提出,试行私家车登记持全省通办,也就是说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时候,可以凭直接申请,不再需要居住证了。

目前,这项改革措施会先在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另外,对于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也就是限牌限号的地儿……按当地政策执行!

个人守秩序,相关部门管理到位,摩托车是个相当不错的通勤选择。

新改革举措下,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已经不需要居住证了,凭就行,并且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都可以!

另外,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传递,即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可以直接到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用回到迁出地验车、提取档案,便民石锤了~

最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几时开始实行?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表示,以上这些改革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小汽车指标是什么?

一、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_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自2020年11月20日起全国统一实施,适用于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摩托车驾驶证,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二是规范材料审核。1、对内地居民申请驾驶证的,在审核申请人明时,只审核居民,不再审核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2、对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考领驾驶证的,仍按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三是严格规范考试。要严格按照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严防因考试不严格形成“考试洼地”。摩托车驾驶人理论考试应当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对于开展下乡服务等考试的,报总队批准后可以使用由计算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要积极推行摩托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计算机评判,确保考试评判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总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区、市)推行时间。要配备读卡器或者人脸识别等身份认证设备,落实考试过程全流程监管,考试场地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安装音监管系统。

四是加强业务监管。总队、支队要建立摩托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研判机制,加强异地考试业务分析、预警、通报、核查。县级车管所开展摩托车考试的,大队要加强队伍和业务监管,承担考试业务监管主体责任。要重点关注异地人员考试量明显增加、异地人员考试合格率偏高、驾校招生异地学员数量偏高、异地考领驾驶证后短期内转出数量偏多等情况,对异常问题及时核查、严格问责。

二、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

一是做好配套保障。要抓紧做好经费、设备、人员等保障,确保软硬件配备到位,工作流程调整到位,业务人员培训到位。1、开展摩托车转籍业务的县级车管所要按要求配备配齐高拍仪、扫描仪等设备,并做好设备、系统全流程测试工作,保障转籍业务顺利开展。2、要按照档案电子化管理要求,提前开展摩托车档案电子化工作,对新注册登记摩托车档案资料全面实行电子化管理。3、要按照《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工作规范》要求,细化工作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对市级、县级、登记服务站等各类服务网点人员开展培训。4、所有地市要按规定时间完成综合应用平台和互联网服务平台升级,启用摩托车转籍专门模块,并开展全流程业务模拟测试,确保业务正常办理。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摩托车转出地、转入地总队、支队、大队及车管所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对电子化档案转递不及时、资料不完整、与实车不一致等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响应、及时反馈、及时解决,最大限度便利群众。除属于被盗抢骗、走私、非法拼(组)装等嫌疑车辆或者转籍摩托车档案无法补全的,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严禁退档。对于实行摩托车限购的地方,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实施。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工作要求,严禁因两地间沟通不畅、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导致群众来回跑,严禁对信息系统异常、数据传输错误等不及时处置,推卸责任,造成群众不便。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定或变相指定购厂家品牌的高拍仪、扫描仪等设备,一经发现,严肃调查、严肃追责。

三、试行私家车登记持全省通办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1、该措施适用于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注册登记业务。2、该措施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3、私家车登记持全省通办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先行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实施。4、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是规范材料审核。1、对户籍地在本省(区)内的内地居民跨地市申请的,只审核居民,不再审核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2、对持有本省(区)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只审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3、对未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外国人申请的,仍按照原规定审核相关证明凭证。

四、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部署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台州、山东济宁、广东、四川成都、陕西西安、青岛、厦门试点推行二手车出口。按照通知要求,二手车出口企业所在地在试点省市的,企业可以在全国从事出口车辆的收购,涉及出口车辆的转移登记、核发临牌业务在全国均可以办理。

二是规范转移登记。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申请转移登记的,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待出口”事项,收回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核发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再发放正式号牌和行驶证。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一致,但最长不超过60日。

三是规范异地办理。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所在地与二手车登记地不一致的,由登记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机动车转入,机动车档案由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留存。

四是规范注销登记。在办理二手车海关出口通关手续后2个月内,企业凭出口报关单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凭证,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者二手车出口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已实现信息联网核查的,免予提交纸质凭证。

五、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

一是明确实施内容。1、扩大免检范围。在实行6年以内的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2、优化检验周期。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对10年以上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二是明确检验要求。调整以后,对于9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仅需上线检验2次;对10年以上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三是明确适用车型。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大型轿车,但其中面包车不属于免检车型。对于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也不适用该措施,仍应按原规定周期检验。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6年内仍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四是明确办理程序。对于6年以内的免检车辆,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核发检验标志。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检验合格后核发检验标志。

五是加强提示告知。各地要做好改革后车辆检验周期的宣传解读,按规定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APP等方式开展点对点提示告知,提醒群众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按规定申领检验标志,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缴纳车船税。

六是加强执法检查。要加强对车辆违法改装、未按规定办理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路检路查,发现存在违法改装的,严格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条、《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

七是配合环保检验。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应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不进行排放检验。

六、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适用于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许可,也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_

二是做好配套保障。为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在考领驾驶证报名时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测试的形式通过机动车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测试的内容和题目由部局统一提供,每次测试由系统随机抽取20道题,包括10道选择题和10道判断题,测试时间为20分钟。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测试通过的受理报名,未通过的可以在三个月内补测两次,测试成绩三个月内报名有效。

三是严格老年驾驶人管理。对70周岁以上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要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情况。要严格按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进行考试,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确保其符合安全驾驶条件。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要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对未按规定体检的,车辆管理所要通过短信、微信、12123平台等加强点对点提示告知,督促其按规定体检,确保驾驶安全。

七、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一是降低申请年龄。调整以后,AB类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为: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驶证的年龄下限分别为22周岁、22周岁、20周岁、20周岁、20周岁,年龄上限均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需要提示的是,AB类驾驶证的使用年龄上限也为60周岁,对临近60周岁(56周岁以上)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需要书面告知申请人达到60周岁的将注销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提示慎重考领增驾,书面告知书经申请人签字后存档。此项措施也适用于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驾驶证。

二是优化增驾条件。1、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已取得驾驶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调整为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调整为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调整为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各地要严格按考试内容和评判标准进行考试,不得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严防因考试不严格形成“考试洼地”。对于部分地市尚未设立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场的,总队应当安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人就近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总队、支队要建立大中型客货车考试业务研判机制,加强对异常业务的分析、预警、通报、核查。

八、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初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驾驶证业务的,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适用原来的规定。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规范业务办理。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各地要加强对身体条件证明的审核,对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出具虚身体条件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停止认可该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出具的证明,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查,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三是做好配套保障。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动与医疗、体检机构信息联网,通过互联网传递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九、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普通驾驶人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驾驶人需持有C2类及以上驾驶证;2、驾驶车辆仅限于上肢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3、驾驶人员限于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在符合安全驾驶条件下,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为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提供便利,不得以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进行处罚。对与残疾人无关或者以营利为目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的,调查核实后,不予相关通行便利。

三是加强宣传告知。要加强宣传提示,该措施是为了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方便残疾人家庭出行,不得以营利、逃避监管等为目的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十、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

一是明确服务范围。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货运和危险品运输等道路运输企业注册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后,可以查询本企业名下机动车的状态、检验有效期及其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聘用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累积记分、驾驶证有效期等信息,以及推送给企业的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通报抄告、通知公告等信息。

二是组织做好企业备案。要在摸排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底数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辖区内企业台账信息进行核对清理,核实系统中道路运输企业备案信息以及企业用户注册账号信息。对于未备案或者未注册的,要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信息备案、用户注册,对于已备案但企业实际不存在的,要及时清除企业备案和用户注册信息。

三是推进应用企业安全管理功能。在推出互联网服务平台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的同时,部局升级优化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重点客货运企业管理功能,实现两个平台数据互通、业务协同。各地要组织学习掌握系统中重点客货运企业相关信息查询、统计、巡检、约谈、通知公告等管理功能,建立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分析和管理工作机制,依托系统新功能开展日常源头管理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提高所属机动车的检验率、报废率和违法处理率,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学习率。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向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广泛宣传推出的互联网新服务,介绍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的目的和意义,讲解查询提示服务的流程、内容及功能,推动企业开展信息备案、用户注册、机动车/聘用驾驶人信息备案、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查看、通报/抄告签收、交通违法/事故信息查询等工作,便利企业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企业运营风险。

五是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要按照《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数据接口技术规范》,积极协调本地交通运输部门接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许可、道路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处罚等信息,协调本地安监部门接入道路运输企业处罚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形成协同监管合力。

十一、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

一是明确交通安全记录内容及实施范围。驾驶人安全记录内容包括:驾驶人驾驶证简项信息,近三年内的交通违法、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更记录,当前及最近连续三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满分记录,支持用户按需选择记录内容下载、打印。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查询、下载后,全国任意地均可使用。

二是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动应用。要积极协调本地交通运输部门,通报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的功能作用、核查方式,逐步取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驾驶人交通安全纸质记录单,建立联动应用工作机制,方便驾驶人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中出示、使用。

三是积极拓展社会应用场景。要组织面向社会群众和道路运输企业、汽车租赁企业等社会企业机构开展广泛宣传,介绍服务措施内容和使用“交管12123APP”查询、出示、下载打印记录凭证的流程方法,积极拓展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的社会应用场景,方便驾驶人在工作应聘、租车、企业安全管理等场景中使用,积极倡导驾驶人文明守信、安全出行。

四是做好运维保障。系统功能上线前,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时维护安全驾驶记录专用章等。系统功能上线后,要做好系统运维保障,组织专人加强系统监测,通过窗口、网络、电话、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收集、解决群众反馈问题意见,确保系统服务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十二、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一是明确业务应用范围。本次试点将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启用除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以外车型的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核查到交强险信息的,群众可以免予提交交强险、车船税纸质凭证。

二是稳步推进实施。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2020年11月20日起,天津、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新疆等8个省(区、市)全面推行。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

三是做好组织保障。试点地方要成立总队、支队领导任组长,科技、车管等部门参与的试点工作组,做好试点的组织实施和协同保障。要积极协调本地银保监部门及保险公司,建立试点应用联动保障和问题快速处理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建立数据核查异常反馈机制,畅通自下而上、逐层汇聚的交强险核查异常信息的收集反馈渠道,完善与本地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联络沟通机制,每周分析通报、协调解决核查失败数据的主要问题,不断提升核查服务平台的交强险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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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限牌限行限购分别是什么意思?

小汽车指标是某一地区买车的指标,需要通过抽奖等方式获得购车资格指标。并购买具有机动车登记指标的汽车。

登记申请: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家庭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按照本暂行规定向指标调控机构申请登记。

获取方式:通过等待获取单位和个人新能源乘用车配置指标,通过积分排序获取家庭新能源乘用车配置指标,通过抽签获取新能源以外的普通乘用车配置指标。轿车(saloon car)指的是用于运载人员及其物品的汽车,其座椅设置在两个车轴之间。包括司机在内的最大座位数不应超过九个。

一般来说,汽车强调舒适性,以乘客为中心。而且考虑经济性,选择马力适中、排量小、油耗小的发动机。在Mainland China的驾照管理方面,汽车与货车、皮卡、SUV、大巴、中巴的小型汽车,俗称为“小轿车”。特别不同在香港,汽车也被称为私家车。

小汽车(轿车):

轿车,某些地区称房车或私家车,美国英语称为Sedan,在英国则称为Saloon,通常指用于人员以及行李运输的汽车。轿车除乘客厢外,外观上可见明显长度的车头与车尾,因此可从外形上清晰分辨出引擎室,人员乘坐室以及行李舱(某些地区对这种外形的分类称之为三厢)。轿车其外型类似古代轿子(英格兰称轿子为Sedan chairs)乘客厢前后有长握柄,故名为“轿车”。

一、汽车限牌\x0d\汽车限牌主要是指限制汽车上牌数量,控制机动车数量,达到治堵的目的。中国国内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贵阳市、天津市、杭州市、深圳市已发布限牌令。\x0d\\x0d\二、机动车限行\x0d\机动车限行是指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禁止某类(如外阜机动车)进入指定区域行驶或者定期轮换限行的行为。\x0d\\x0d\三、汽车限购\x0d\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存在部分城市出台限购汽车政策,意在缓解交通压力,对个人或者单位购买机动车取摇号制。2010年12月23日,北京正式公布《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成为国内首个发布汽车限购令城市。2012年6月30日21时,广州宣布对中小型客车进行配额管理。2013年12月15日,天津市宣布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深圳市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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