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的第二十一条中有这样子的描述:“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加装符合有关标准的肢体残疾人行驶汽车的操纵铺助装置,且车长不小于4米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中,申请人为右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该加装制动和加速迁延调节手柄或制动和加速迁延调节踏板;申请人为双下肢残疾的,考试车应该加装方向盘调节铺助手柄、制动和加速迁延调节手柄、转向信号迁延开关,或驻车制动铺助手柄。”
别胡说。
正常人不能开。
新规定中提出,下肢残疾人可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这种车要加装***装置,而且必须是自动挡小轿车。正常人不能开。这条规定征求意见时曾引起争议。有人提出,“***装置并未改变汽车的操作装置,我的车连我家人也不能开,残疾人的家庭就需要多买一辆车,增加了经济负担。”公安部对此解释说,残疾人专用汽车的***装置操纵方式和正常的操纵方式不太一样,如果不经过专门训练,不经过专门考试,不容易掌握这样的技能,比较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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